(一)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統計法律法規,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、政策。
(二)具備良好的統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,自覺維護統計數據真實性,堅決抵制統計造假、弄虛作假。
(三)認真履行崗位職責,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并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任務。
(一)主持或者作為主要參加者承擔制定市級及以上統計方法制度、統計調查方案或主持制定大中型企業的大型統計調查方案2項并組織實施。
(二)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者組織實施1項國家級、2項省級或3項市級較大規模的統計調查項目;或者在縣級機構、鄉鎮、企事業單位,組織實施5項國家、上級下達或者自行設計的統計調查項目。
(三)組織編輯3本(年)省級統計資料,或4本(年)市級統計資料,或5本(年)縣級、企事業單位統計資料。
(四)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者完成1項省部級及以上統計業務研究課題,或2項市廳級統計業務研究課題,已結題驗收。
(一)具備博士學位,取得統計師職稱后,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,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;或具備碩士學位、研究生班畢業或第二學士學位、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,取得統計師職稱后,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,且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;或具備大學??茖W歷,取得統計師職稱后,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,且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。
(二)具有經濟、會計、審計及哲學社會科學研究(理論經濟學、應用經濟學、數學、統計學、計算機科學與技術)等與統計相近專業中級職稱,可依據上述學歷資歷和業績條件,申報高級統計師職稱。
(一)在有國內統一刊號(CN)或有國際統一刊號(ISSN)的報刊上發表2篇以上獨立完成的統計或者相關專業論文、統計分析報告。
(二)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者開發統計模型或創新統計技術方法,被市廳級單位正式采用或推廣。
(三)其他能體現申報人員主要學術貢獻、在行業領域具有重大影響、具有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研究成果,包括國際國內重要學術會議宣讀的交流論文、研究報告、項目報告、行業標準、發展規劃等代表作(需附具體成果說明)。
(四)獨立撰寫的高水平統計專項調查報告、統計分析報告或者立項研究報告等,在國家統計局組織開展的評比中獲得三等獎1篇以上,或者在山東省統計局組織開展的統計分析課題評比中獲二等獎2篇以上,或者在市級統計局組織開展的評比中獲得一等獎3篇以上。
(一)具有系統、扎實的統計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,全面掌統計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,在北京大學圖書館出版的《中文核心期刊目錄》中所評選出的期刊或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發布的《CSSCI來源期刊目錄》收錄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統計相關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(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?;蛟谟袊H統一刊號(ISSN)的國外報紙、期刊上發表統計相關專業論文、分析報告等(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。
(二)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者開發統計模型或創新統計技術方法,1項被省部級或2項被市廳級單位正式采用或推廣。
(三)統計領域的研究與實踐成果獲國家三等獎或省部級二等獎(以獎勵證書為準)?;蚱渌荏w現申報人員主要學術貢獻、在行業領域具有重大影響、具有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研究成果,包括國際國內重要學術會議宣讀的交流論文,研究報告、項目報告、行業標準、發展規劃等代表作(需附具體成果說明)?;蛟诮y計應用方面取得國家發明專利技術。
(四)獨立撰寫的高水平統計專項調查報告、統計分析報告或者立項研究報告等,在國家統計局組織開展的評比中獲得三等獎2篇或二等獎1篇,或者在山東省統計局組織開展的統計分析課題評比中獲二等獎3篇或一等獎2篇。
(一)獲得省級以上表彰;
(二)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三等獎以上及相當獎勵項目的主要完成人;或者獲得省社會科學成果三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;
(三)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統計科研課題2項以上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