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參與編寫并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、譯著1部(3萬字以上);或合編專著2部(本人撰寫累計3萬字以上);
(2)參與編寫本專業有關的報告、方案、規劃等,并被市廳級以上單位采納2項;
(3)在正式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(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;或在正式專業學術會議(論壇)上交流本專業論文1篇.
具備博士學位;或者具備碩士學位,取得研究實習員職稱后,從事研究工作滿2年,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(稱職)以上;或者取得研究實習員職稱后,從事研究工作滿4年,且近4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(稱職)以上。
(1)獲得科技部門備案的省級社會力量設科學技術獎2項;或獲得市級黨委、政府和省級工作部門表彰獎勵1項;
(2)參與省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或市級科研項目2項;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市級科研項目1項;
(3)參與技術轉移或成果轉化項目3 項,獲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;或參與橫向課題經費累計到賬50萬元以上;
(4)參與編寫與本專業有關的省級以上技術標準、規程、規范1項;或參與編寫與本專業有關的行業(地方)技術標準、規程、規范1項;或獲得與自然科學研究相關的發明專利、新品種權、軟件著作權1項;
(5)參與承辦市級以上各類創業孵化活動1場(次);或促成初創型企業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1家;或促成初創型企業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并累計到賬200萬元以上;
(6)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科技咨詢、科技管理、科技服務等重大事項3項;或提出重要的創新思路和方法,在服務創新管理和決策方面具有較大影響力,被市廳級以上單位采納1項;
(7)作為主要完成人建設完成市級以上技術轉移平臺1項;或取得國家技術轉移專業人員能力中級培訓證書;或主持市級以上科技會展項目、技術成果對接活動1次;或參與組織級以上科技會展項目、技術成果對接活動1次;或參與組織國際對接洽談項目1次.能夠指導初級研究人員開展工作.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