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具備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,取得會計師職稱后,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;
(二)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,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,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,取得會計師職稱后,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;
(三)具備大學專科學歷,取得會計師職稱后,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。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方可報考高級會計師職稱:
(一)具備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,取得會計師職稱后,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;
(二)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,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,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,取得會計師職稱后,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;
(三)具備大學專科學歷,取得會計師職稱后,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。
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會計工作經驗,能獨立負責某領域或單位的會計工作,取得會計師職稱后,工作業績突出,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主持擬定、修訂本單位財務、會計管理制度、內部控制制度、預算或會計崗位操作規程、會計監督檢查方案等,并已實施且效果顯著;
(二)立足會計工作,在增收節支、降低成本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、增加財政收入等方面貢獻突出、成績顯著;
(三)作為第一撰稿人,撰寫過2篇以上對本單位業務具有指導意義的財務分析報告或專題調研報告;
(四)在開展內部審計、查錯糾弊,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過程中,通過調研報告、管理建議方案等提出重大建議,效果顯著;
(五)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承辦人完成縣級以上重點工程、技改項目的經濟可行性論證或大中小企業改制、上市、投融資、重組、清算等2項以上;
(六)在會計中介機構作為負責人或主要承辦人完成大中型企業年度審計、資產評估、年度咨詢等2項以上。
不具備從事專業工作資歷要求,但確有真才實學、取得會計師職稱以來業績顯著、貢獻突出的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考評:
(一)主持完成省、部級會計科研課題(項目)1項以上,已結項的;
(二)獲省、部級科學技術三等獎以上及相當獎勵項目的主要完成人;或獲省社會科學成果三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;或獲2 項以上與會計相關的國家專利;
(三)通過考試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資格,在會計中介機構連續執業2年以上,或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,可免于參加全國會計高級資格考試,按照職稱評審要求和有關程序規定直接申報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