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具有全面系統的廣播電視工程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,科研水平、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,全面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,具有引領本專業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,取得重大理論研究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,或在相關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,推動了本專業發展。
2.長期從事廣播電視工程領域專業技術工作,業績突出,能夠主持完成本專業重大項目(課題),能夠解決重大技術問題或掌握關鍵核心技術,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。
3.在廣播電視工程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,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創新方面作出突出貢獻,發揮了較強的示范引領作用。
4.在指導、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貢獻,能夠有效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。
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,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,從事廣播電視工程技術工作滿5年,且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(稱職)以上等次。
獲現職稱以來,符合下列條件2條以上:
1.主持研制開發的廣播電視工程領域新產品、新材料、新設備、新工藝、新系統等已投入生產,經過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,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領先水平。
2.作為第一完成人,獲廣播電視工程領域發明專利1件以上;或作為第一完成人,獲廣播電視工程領域實用新型專利2件以上。
3.作為第一完成人,參與撰寫的廣播電視工程領域學術報告、分析報告、技術報告等被采納應用或獲同級黨委、政府領導肯定性批示。
4.作為前3位完成人,參與制(修)訂廣播電視工程領域市級以上發展規劃、制度規范、標準指南等2項以上,并頒布實施;或作為前3位完成人,參與制(修)訂廣播電視工程領域省級以上發展規劃、制度規范、標準指南等1項以上,并頒布實施。
5.主持完成廣播電視工程領域市級以上項目(課題)2項以上并結項;或作為前三位完成人,完成廣播電視工程領域省級以上項目(課題)并結項。
6.獲得國家主管部門舉辦的技術能手競賽二等獎以上;或獲廣播電視工程領域省(部)級技術獎項二等獎以上;或作為前三位完成人,獲省級以上廣播電視工程領域技能競賽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以上;或作為前三位完成人,獲市級以上廣播電視工程領域技能競賽一等獎2項以上;或因廣播電視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突出,獲省級以上黨委、政府或國家業務主管部門表彰1次以上。
7.作為第一作者,在全國公開發行的期刊上發表廣播電視工程相關專業論文3篇以上;或作為第一作者,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廣播電視工程相關專業論文1篇以上;或正式出版廣播電視工程相關專業著作1部以上(獨著或合著,本人獨立撰寫內容須超過5萬字)
1.作為前3位完成人,獲得國家專利金獎、銀獎。
2.作為第一作者,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廣播電視工程相關專業論文2篇以上。
3.作為主要完成人,獲得國家級工程類技術成果獎1項以上或省(部)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獎項。



